法院判決!一家三口打賞主播650萬 竟要求退款

最近,北京互聯網法院裁定了一起有趣的案件,一位17歲的女生起訴平台索要退還打賞款項。

在2024年4月,這位女生來到法院喊冤,表示她用了母親的手機號碼在短視頻平台上註冊了三個帳號,其中兩個是用母親的名字,剩下的一個則以她自己的名字設定。

從2022年11月開始到2023年11月,她利用這三個帳號充值超過310萬元來打賞多位主播,而她的母親對此毫不知情。

她主張,因為自己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她的打賞行為並未獲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所以要求涉事平台退還所有充值的金額。

然而,經調查發現,實際上她主張的打賞金額並不是310萬元,而是560萬元。

除了她的三個帳號外,還有一個帳號的實名認證人是她的父親,該帳號也為主播充值約90萬元, 使得案件的總金額達到了650萬元。

調取的數據顯示,夫妻二人在該期間對這些帳號進行過多次人臉識別。

此外,涉事帳號還發表過明確的評論表示「等下我去申請未成年人退款,用個未成年人申請,造假」。

法院最終認定,因原告無法證明帳號的充值行為均是在未經監護人同意的情況下進行,因此其全部訴訟請求被駁回,承擔了舉證不足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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